释义 |
法律分析: 军休所全称军休干部休养所。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单位性质是:它是各省民政厅直接管辖的事业单位,由国家财政全额拨款设立与管理。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主要服务的对象是:1、军队离退休老干部(团级以上)2、在战争中和国防建设中,以及因公丧失劳动能力的或工作能力的军队干部3、在战争中和国防建设中,以及因公战残伤残达到特级或一级的军人4、离退休军队老干部的遗孀。 法律依据: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是指移交政府安置的由民政部门服务管理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离休退休干部(以下简称军休干部)。 第三条 军休干部服务管理由政府领导、民政部门主管、服务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军休干部服务管理的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服务管理机构是服务和管理军休干部的专设机构,承担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具体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