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保险金是否可以补领? |
释义 | 一般来说,如果错过了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时间,即不能补领,需等到下次失业时才可领取。失业保险规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怎样算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计算。 失业保险金都有哪些内容 法律咨询解答 失业保险待遇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其中最主要的部分是失业保险金,其它各项待遇必须是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才可享受。 相关法律规定 《失业保险条例》第五条,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失业保险金的计算标准 失业金发放标准是:失业金的发放金额标准,按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工资的40%确定,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保险金一般能领多少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保险金领取什么条件? 被保险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 2、本人及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 3、进行失业登记。 4、有求职要求并接受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 该内容由 张荣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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