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主贷人和次贷人离婚后房子怎么分 |
释义 | 主贷人和次贷人离婚后房子处理如下: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 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 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 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主贷人和次贷人离婚后办理过户一般而言,只要夫妻双方就房产分割达成离婚协议而变更主贷人,银行一般会同意,并配合办理贷款合同变更手续。 主贷人和次贷人一般情况下,在银行住房贷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为贷款人,常说的主贷人,另一方作为共和贷款人常说的次贷人。共同贷款人,不仅要求是贷款人的直系亲属夫妻、子女、父母,还必须是住房贷款抵押物的房产所有者之一。但这一条对于夫妻来说是个例外,即使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可作为住房贷款的共同贷款人。如果双方是在结婚期间购买的房屋。双方在银行进行的房屋贷款有记录主贷人和次贷人,双方如离婚后可进行协商将房屋过户给一方由其进行房屋的剩余贷款的清偿,当然房屋的所有权也随之变更。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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