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公积金可以自己交嘛? |
释义 | 律师解答: 根据国家和北京市财政局的规定,职工可以自愿选择缴存公积金。自愿缴存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在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范围内的基础上自愿增加缴存额度;二是未达到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的自愿缴存。具体来说,职工在自愿缴存公积金时需要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申请并且遵循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规定。首先,需要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自愿缴存申请表,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社保卡、银行卡等相关信息。其次,需要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进行缴存,自愿缴存金额不得超过职工工资的20%。最后,公积金缴存人需要及时缴纳相应款项,并对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需要注意的是,自愿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必须遵守政策规定,按时足额缴存,并且不能进行随意提取。此外,自愿缴存金额超出政策规定范围或者提前取出的情况,需要依据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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