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投保时没有说明家族心血管疾病,遇到急性心肌梗塞被拒赔,如实告知是否能改变结果?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包括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等,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但是,如果保险公司未在合同中规定告知的具体内容,则投保人不需要告知该情况。投保人未如实告知情况,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应当向投保人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如果投保人认为保险公司的决定不正确,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保险公司应当在15日内作出答复。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十条: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未如实告知情况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2. 《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人对投保人如实告知的情况,应当依据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3. 《保险法》第十三条:投保人未如实告知情况,致使保险人不能确定是否承保或者以更高的保险费承保的,保险人有权在合同成立后60日内解除合同。 4. 《保险法》第十五条:保险人未在合同中规定告知的具体内容,投保人不需要告知。 5. 《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应当及时理赔,不得无故拖延。 6. 《保险法》第三十九条:保险人拒绝承担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7. 《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的理赔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保险人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保险人应当在15日内作出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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