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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成都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怎么计算2023
释义
    本文介绍了成都住房公积金在2019年的缴存比例应在5%至12%之间,如果民营企业有差异化比例缴存需求,可以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同时,成都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单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两人及以上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贷款成数最高不超过7成,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所确定的贷
    法律分析
    成都在2019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在5%至12%之间。如果民营企业有住房公积金差异化比例缴存的需求,可以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关业务。
    二、成都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计算公式
    a、单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
    b、两人及以上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
    c、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5;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9;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时间系数为1。
    2、贷款成数最高不超过7成。
    3、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所确定的贷款额度。
    4、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
    三、五险一金怎么缴纳
    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还有住房公积金。
    “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和住房公积金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一金”是法定的,是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的。
    四、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上限
    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上限是2580元/月,即按照缴存基数上限21498元的12%缴纳,具体规定如下:
    成都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以下标准: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8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650元。
    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1498元。缴存基数下限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缴存基数上限标准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
    拓展延伸
    成都是中国四川省的省会城市,拥有众多历史文化名胜和现代化建筑。随着城市生活水平的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成都市逐渐得到广泛应用。那么,成都住房公积金如何缴纳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是由职工和用人单位每月按一定比例分别从职工工资中扣除,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建造、翻新、维修自住住房等。
    具体来说,职工和用人单位每月应当将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额的8%划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由管理中心代为管理。对于职工和用人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存款额,可以根据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职工和用人单位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
    此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建造、翻新、维修自住住房等工作。对于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和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而对于建造、翻新、维修自住住房,职工和用人单位也应当按时足额进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以保障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有效实施。
    综上所述,成都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方式应当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应当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结语
    成都在2019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在5%至12%之间。如果民营企业有住房公积金差异化比例缴存的需求,可以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关业务。成都有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上限是2580元/月,即按照缴存基数上限21498元的12%缴纳。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还有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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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0:5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