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泰安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
释义 | 泰安公积金提取的新规定:取消家庭成员购房提取,只有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无房职工租住商品房每年可提取14400元,提供租赁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可按发票金额提取,但每年不超过28800元。 法律分析 泰安公积金提取的 1、取消家庭成员间购房提取购买自住住房可提取该套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不享有所有权的职工不得办理该套房屋的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业务。 2、调整无房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提取标准无房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提供身份证明、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的,夫妻双方每年可提取14400元;同时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的,按发票金额提取,但每年不得超过28800元。 拓展延伸 泰安公积金提取新规定:了解最新政策变化 根据最新的泰安公积金提取新规定,为了更好地满足市民的住房需求,政府对公积金提取政策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根据新规定,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公积金提取用于购买首套住房、二手住房的首付款,以及还款、装修、租赁等方面的费用。 新规定还扩大了公积金提取的范围,允许符合条件的个人在特定情况下提取公积金用于教育支出、医疗费用、创业投资等。此外,新规定还明确了提取金额的上限和提取条件,以确保公积金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为了了解最新政策变化并正确操作,申请人需要详细了解新规定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可以通过泰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咨询热线或前往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咨询和申请。 请注意,根据新规定,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因此,在申请前务必仔细阅读新规定,确保自身符合条件并准备齐全的材料。及时了解最新政策变化,将有助于您更好地利用公积金,实现个人住房和其他方面的需求。 结语 泰安公积金提取新规定,满足住房需求。可用于购房首付、还款、装修等费用,甚至教育、医疗、创业投资等。详细了解新规定要求和流程,请访问官网或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前请确保符合条件并准备齐全材料。及时了解政策变化,更好利用公积金,满足个人需求。 法律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第一条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力度: (一)放宽贷款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二)提高贷款额度和年限。住房公积金贷款率低于85%的城市,要提高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取消贷款额与职工账户缴存余额挂钩的限制。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低于建筑面积90平方米商品住房总房款的80%,住房价格按当地统计部门上年度商品住房均价计算。借款人还款能力按不低于借款人和共同还款人月工资总额的50%核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放宽至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三)推进异地贷款业务。积极开展省内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职工在缴存地以外的省内城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可以向住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积极配合住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可为本地缴存职工发放异地购房贷款。全国范围内异地贷款业务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开展组合贷款和商转公业务。各市要主动采取措施,积极协调商业银行发放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的组合贷款,各商业银行应保证满足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率在85%以下的城市,要积极开展商转公业务,允许缴存职工将已经办理的商业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