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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情况下可以被视为特别防卫?
释义
    特别防卫是公民在特定情况下实施的无限制的正当防卫行为,对其后果不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属于正当防卫。特别防卫的行使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存在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暴力犯罪正在进行中、防卫行为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
    法律分析
    特别防卫,又称为“特殊正当防卫”、“无过当防卫”、“无限防卫”。是指公民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的限度的限制,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
    《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根据这一规定,特别防卫权的行使,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第一,客观上存在着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这是行使特别防卫权的前提条件;第二,严重的暴力犯罪是正在进行中的,这是行使无限防卫权的时间条件;第三,防卫行为只能是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的,这是行使无限防卫权的对象条件。
    拓展延伸
    特别防卫的适用条件和限制
    特别防卫是指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人身安全而采取的防卫行为。其适用条件和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特别防卫必须是在合理的紧急情况下进行的,即存在即将发生的非法侵害或危险。其次,防卫行为必须是必要的,即合理地相对于即将发生的侵害或危险。同时,特别防卫的手段和程度应当适当,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此外,特别防卫还受到人身安全的保护对象的限制,即只能为自己或他人的人身安全进行防卫。总之,特别防卫的适用条件和限制旨在确保其合理性和合法性,以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秩序。
    结语
    特别防卫是公民在特定情况下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对其防卫行为的后果不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行使特别防卫权需满足三个条件:存在严重危险的暴力犯罪、正在进行中、防卫行为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特别防卫必须在合理的紧急情况下进行,必须是必要的且手段程度适当,且只能为自己或他人的人身安全进行防卫。特别防卫的适用条件和限制旨在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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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5: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