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转让原债权债务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企业转让的,原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企业承担。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六条 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公示法人登记的有关信息。 第六十四条 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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