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召开股东会,聘请律师进行尽职调查,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评估验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召开新股东会议等。一、公司召开股东会,讨论股权受让相关事宜。 二、聘请律师进行尽职调查。 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四、进行评估和验资。 五、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六、召开新股东会议等。《公司法》第73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 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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