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是否有权利拒赔因基因相关疾病引起的重疾?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或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的,保险人应当给付保险金。”然而,保险公司可以在保险合同中规定除外责任条款,即对于某些特定的风险或情况,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基因相关疾病,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合同中的除外责任条款,拒绝赔付。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一条:“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或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的,保险人应当给付保险金。” 2.《保险法》第二十一条:“保险人不得在保险合同生效后,增加约定的除外责任,也不得在除外责任条款中包括未与被保险人约定的除外责任。” 3.《保险法》第十三条:“保险人责任不应超过被保险人实际损失,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被保险人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以及未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5.《保险法》第四十一条:“保险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不得拖延支付。” 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约定的格式条款,对非格式条款的解释无效。” 7.《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利益的法律规定,适用于合同,当事人不得排除或者限制。” 以上法律依据显示,保险公司在合同中规定的除外责任条款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能损害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被保险人也不能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基于此,保险公司是否有权利拒赔因基因相关疾病引起的重疾需要具体案例具体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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