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客观: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 法律主观: 男方目前是没有陪产假的。按规定,女方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6周)产假。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