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故意失踪能报警: 一、夫妻一方如果是故意玩失踪离家出走,那不算失踪,报案应该也是可以的,失踪四十八小时后可以到户籍地派出所报案,但寻找主体为家属,公安机关协助寻找,不立案,不调查,要以人失踪或离家出走的事实报警; 二、公安机关对失踪案立案须具有6个方面的显著特征: 1、失踪现场有明显被侵害痕迹的; 2、人与机动车同时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 3、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 4、失踪人员失踪前与其有重大矛盾纠纷的; 5、未满14周岁失踪,超过48小时的; 6、失踪原因不明、超过3个月未归的。 法律依据:《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 第十二条 公安派出所民警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和投案自首等事项应当受理,不得拒绝、推诿,并分别情况处理: (一)对于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应当依法受理,及时处理; (二)对不属于管辖范围内的事项或者管辖范围不明的,应当先行受理,然后移交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处理; (三)对不属于管辖范围的事项,但情况紧急的,应当依法采取紧急措施后,再进行移交并记录在案; (四)跨辖区执行任务时,除紧急情况外,应当事先通知当地公安机关,请求协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