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营业执照的发证机关是哪里看 |
释义 | 法律分析: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3、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4、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5、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如法人担任执行董事或董事长时要填写)(加盖公司公章)6、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正本可在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时收回)7、股东会决议(盖上公司公章)8、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9、旧法人的免职证明及新法人的任职证明(盖上公司公章)受理后第二天起7个工作日领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条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审核,准予登记注册的,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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