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购房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
释义 | 同居购房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时可申请财产保全,选择法院并提供担保。法院会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执行保全措施。被申请人可以提供担保解除保全。对保全裁定不服可申请一次复议,但不影响执行。 法律分析 一、同居购房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1、同居购房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是存在合法夫妻关系,而同居是不具备夫妻关系的,同居如果是共同出资购房的,按照出资额对房子进行共同所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八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二、离婚时如何进行财产保全 1、申请法院: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从法律规定看,申请财产保全并不局限在财产所在地,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处境就近选择法院。) 2、受理时间:法院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作出保全措施的,会立即执行财产保全。 3、保全措施: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4、担保: (1)申请人。法院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没有提供的,会裁定驳回申请。 (2)被申请人。财产纠纷案件中,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法院会裁定解除保全。 5、复议: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一次。但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结语 同居购房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和第三百零九条,同居购房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共同出资购房,按出资额对房产进行共同所有。离婚时,财产保全可在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法院将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执行保全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等。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可提供担保,未提供的申请可能被驳回,而被申请人提供担保则可能解除保全。对保全裁定不服可申请一次复议,但复议期间不影响裁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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