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以只知道对方姓名和电话号码起诉吗? |
释义 | 债权人起诉债务人下落不明时,法院会立案并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债务人经公告传唤仍不应诉,若借贷关系明确,法院可缺席判决;若无法查明借贷关系,法院会中止诉讼。 法律分析 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可以起诉的,法院会立案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拓展延伸 起诉前需要掌握的关键信息是什么? 在起诉前,掌握关键信息至关重要。首先,需要确保对方的身份真实性,包括姓名和电话号码的准确性。其次,了解涉案事宜的具体细节,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涉及的相关证据和目击证人。此外,还需调查对方的背景信息,包括职业、财务状况等,以评估其能否承担可能的赔偿责任。此外,需要了解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先例,以确定起诉的法律依据和可能的诉讼结果。最后,还需考虑其他解决争议的方式,如调解或仲裁,以便在起诉前尽量寻求和解。综上所述,起诉前的关键信息包括对方身份真实性、事实细节、相关证据、对方背景信息、适用法律法规和解决争议方式等。 结语 在债权人起诉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法院会依据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进行管辖。债权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并通过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若债务人仍不应诉,且借贷关系明确,法院可进行缺席判决;若借贷关系无法查明,诉讼将被中止。在起诉前,债权人应掌握对方的身份真实性、事实细节、相关证据、对方背景信息、适用法律法规和解决争议方式等关键信息,以便做出正确的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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