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榆林港澳通行证照片拍摄要求 |
释义 | 该文件规定了拍照时的姿势和神态要求,以及照片的要求和规范。申请人必须坐直、双肩平衡、正面面对相机,神态自然,眼睛睁开,头发不得遮住眼睛,不得化浓妆。穿着深色有领服装,不得穿着制式服装;不得戴有色眼镜或粗框眼镜,眼镜框不能遮住眼睛,镜片不能反光。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或非永久性饰物遮挡脸部;照明光线要均匀,不得有阴影、亮斑;背景色彩要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或其他人或物体;照片为申请人近期直边正面免冠彩 法律分析 拍照时,请申请人务必确保坐姿笔直,双肩平衡,正面面对相机。申请人神态自然,眼睛自然睁开,头发不得遮住眼睛,不得化浓妆。申请人宜着深色有领服装,不得穿着制式服装。申请人不得戴有色眼镜(疾病原因除外),不宜戴粗框眼镜,眼镜框不得遮住眼睛,镜片无反光。申请人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覆盖物不得遮住脸部或造成阴影),非永久性饰物不得遮挡脸部。照明光线均匀,脸部不得有阴影、亮斑。背景色彩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 二、照片为申请人近期直边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光面相纸)。照相时,申请人不应佩戴饰物或者有色眼镜(盲人除外);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照片只限一人。 三、照片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一次性快照、经翻拍的照片或采用各种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相片为相纸冲印、无污渍、皱褶、划痕、边框 四、原始照片人像尺寸规格: 照片背景颜色为淡蓝色。 半身证件照尺寸:48毫米X33毫米; 头部宽度:21--24毫米; 头部长度:28--33毫米。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广告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申请照片需要符合一定的规范。其中,《广告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了申请广告代言人、广告模特的要求,包括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形象和道德品行等。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了网络交易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包括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合法的信息等。 针对申请照片的具体规范,我国《肖像权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因此,在申请照片时,必须确保照片获得了被拍摄者的授权,且不得用于营利目的。 另外,《广告法》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申请广告代言人、广告模特时,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合法的商品或服务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综上所述,申请照片需要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照片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否则,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结语 拍照时请注意姿势和神态,避免遮挡眼睛和头发。穿着深色有领服装,避免制式服装。不得戴有色眼镜和粗框眼镜,眼镜框不能遮住眼睛。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和饰物等物品。照明光线均匀,不得有阴影和亮斑。背景色彩均匀,不得有阴影和他人或物体。照片为申请人近期直边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要求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一次快照、翻拍照片或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人像对焦准确,色彩真实,照片为相纸冲印,无污渍、皱褶、划痕、边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解释(2018-02-06)\t第七十条\t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后,原告提出新的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但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解释(2018-02-06)\t第一百三十七条\t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求一并审理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相关民事争议,应当在第一审开庭审理前提出;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出。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行政执法办法(2001-11-28)\t第九条\t立案后,行政执法委员会应当及时将请求书及其附件的副本以寄交、直接送交或者其他方式送达被请求人,要求其在收到请求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一式2份。被请求人逾期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行政执法委员会进行处理。 被请求人提交答辩书的,行政执法委员会应当在收到答辩书之日起的7日内将答辩书副本以寄交、直接送交或者其他方式送达请求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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