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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再婚一定要办离婚证吗
释义
    结婚登记需要提供当事人的无配偶证明,所以再婚是需要携带离婚证到民政部门登记的。
    一、在异地能办结婚证吗
    不能。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所以,在外地是办理不了结婚登记的。再者登记结婚需要携带以下证明证件:
    1、身份证、户口本3、个人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离异,丧偶等)、3张2寸的彩色照片,双方照片颜色需统一。如没有照片可以直接在结婚登记处拍摄,有快照服务5、其他一些特殊证明,因私出境人员需要提供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因私出境回国定居的需要提供在国外的婚姻状况证明等等。
    二、登记结婚在哪里办理
    没有强制性的要求必须要去哪一方的民政局办理,到男女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处办理都可以。结婚登记是取得合法婚姻形式的必要条件。经过登记等手续,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婚姻关系。登记时,男女双方必须持有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并且现场签署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离异者申请再婚时,还应当持有离婚证明。
    三、再婚领取结婚证需要哪些资料
    再婚一般是指,已离异或配偶已死亡的人,再次结婚的行为。二婚者和对方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和婚姻状况证明到本地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或者异地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婚者需要另外携带离婚证。只要在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手续,就可以领取结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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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2:2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