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是哪些法 |
释义 |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如下: 1、国家主权的事项; 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4、犯罪和刑罚; 5、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6、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7、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8、民事基本制度; 9、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10、诉讼和仲裁制度; 11、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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