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车过户给个人要交多少税? |
释义 | 公司车过户给个人需要交增值税,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征收上述比例的增值税有一个前提,即该过户的车辆属于该公司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的。公司名下的车属于固定资产,公司车过户到个人名下,应当依据法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营改增后二手房还能减税吗 实施营改增后,二手房可以减税,二手房交易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及以上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非普通住房按差额征收增值税。 二、企业清算时注销固定资产的费用怎么算 公司在注销前需要进行清算,对公司资产及负债进行处置。 清算过程涉及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税务处理问题,公司应对电脑、打印机、汽车等固定资产进行销售或视同销售处理,如该几项资产都属于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那么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1+3%)×2%计算申报缴纳增值税。在处置清算过程中如有清算所得,应在申报缴纳清算所得税后再对股东进行分配。 三、公司车辆卖出如何避税 公司车辆卖出不应当避税,缴税是每一个公民和单位都应当履行的义务,公司的车过户到个人名下需要缴税。公司所卖的车售价超过了该类的固定资产原值,就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接下来是售价并未超过原值,就免征增值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四、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本通知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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