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契税:二手房交易税费: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5%,(商用用房或大于144平米的税率为3%),交易服务费:建筑面孝袜积(平方米)×3元。交易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05%。产权转移登记费:50元(每增加1人加10元,买家为单位的8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四条契税的计税依据:(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虚慎斗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差磨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