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能过户。财产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债权人为了可以顺利履行债权,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而向法院申请的对债务人财产进行保全的行为,对房屋的保全一般采取查封方式。保全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债务人随意处分财产,或者是为了躲避债务而处分财产,导致债权人无法实现债权,故被保全的房屋不能过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适用条件和程序,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三条保全方式,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