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家出走多年,你的居住权还在吗?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民法典中的居住权概念及其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规定,只要办理了登记,离家出走多少年也不会影响自己作为房屋主人的地位。同时,农村房屋也可以设立居住权,买卖农村房屋时,房屋已经设立了居住权的,在居住权期限内,居住权有效。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法律分析 如果拥有房屋的所有权,离家出走多少年也不会影响自己作为房屋主人的地位。居住权是民法典的一个概念,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根据相关规定,只要办理了登记,就可以在离家出走后保持居住权。 一、户口簿上的人是否具有居住权 户口簿上的人是否有居住权,要看其是否与房屋所有权人设定居住权。居住权可以通过合同或者是遗嘱设立,并且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农村房屋可以设立居住权吗 民法典规定,房屋所有人在农村房屋上设立了居住权的,买卖农村房屋时,房屋已经设立了居住权的,在居住权期限内,居住权有效。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拓展延伸 离婚时拆迁费怎么分割 拆迁补偿中,有两种补偿方式:货币补偿或者产权安置,无论是被拆迁人获得的拆迁安置款还是安置房都是被拆迁房屋上存在的利益的转化行使。这种利益可能和房屋本身有关,也有可能是安置居住权有关。如果房屋属于私房的,即产权房,房屋的所有权人才是被安置对象,居住权人并不是被拆迁人。这个时候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就需要分析一下了,该房屋是否属于婚后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仅仅是一方婚前财产或者是一方父母的财产,那动迁后仍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动迁的是公房的,如果公房虽然是一方婚前承租的,但是因为结婚,配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是居住困难的,也属于安置对象。如果当事人以本标准判断困难的,可以查看动迁协议,即动迁协议上是否有自己的名字,或者房屋配置单上的配置方案是什么。 结语 总结:根据民法典规定,房屋所有权人离家出走多少年也不会影响其作为房屋主人的地位。居住权是民法典的一个概念,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户口簿上的人是否具有居住权,要看其是否与房屋所有权人设定居住权。居住权可以通过合同或遗嘱设立,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农村房屋可以设立居住权,买卖农村房屋时,房屋已经设立了居住权的,在居住权期限内,居住权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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