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二次抵押登记是指在已有一次抵押登记的基础上再次进行抵押登记,通常是因为借款人需要再次借款。关于二次抵押登记的办理,法律并没有具体规定,但需要遵守以下法律规定: 1.《物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抵押权自抵押合同订立时设立。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已经登记过的抵押权人再次抵押同一不动产的,应当重新办理抵押登记。 3.《物权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抵押权的范围以抵押合同为限,抵押权人不能超过抵押合同约定的范围行使抵押权。 法律依据: 1.《物权法》第二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办理二次抵押登记需遵守以上法律规定,并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同时,借款人和抵押权人应当明确约定抵押的范围和期限,并合法合规地行使抵押权,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