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抵押物转移抵押权是否有效 |
释义 | 法律分析:抵押权是典型的担保物权,为了确保债权的清偿,就供担保的财产变卖所得价款的优先受偿权。抵押权本质上是对抵押物交换价值的优先支配权,该支配脱离占有,故能实现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分离,充分发挥抵押物的效用,促进社会金融融通。抵押权依附于主债权而存在,依抵押权的性质,抵押权转移只发生在被担保的主债权转移的情况。即抵押权只能随被担保的主债权发生转移,抵押物转移不会发生抵押权转移的效果,而是根据是否得到抵押权人的同意发生无效、消灭等不同效力。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