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现行公积金贷款利率是2015年10月24日调整并实施的,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3.25%,月利率为3.25%/12,五年及以下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年利率2.75%,全国都一样。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贷款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5、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6、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7、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