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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诉讼主体资格
释义
    民事诉讼主体资格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主持审判活动的审判机关,审判机关主导民事审判活动,是当然的主体;
    2、诉讼当事人,即参与诉讼活动的民事纠纷的双方,包括诉讼代理人;
    3、诉讼参与人,包括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民事诉讼主体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才能保证民事诉讼活动合法有效地进行。民事诉讼主体,是指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的当事人。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1、重大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1、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2、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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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1:4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