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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民事诉讼中证人的权力有哪些??
释义
    在民事诉讼中证人的权力有哪些??在民事诉讼中证人的权力有哪些?有权改变自己已作的书面证言和口头证言的内容。一、作证的义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二、如实作证的义务,证人应当客观、如实的提供证据,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进行诬告。诬告陷害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负法律责。三、人民检察院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四、人民检察院必须保证证人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证人协助调查。询问证人笔录应当交证人核对,如果记载有遗漏或差错,证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五、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必须出示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证人对于检察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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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8: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