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特种作业操作证主要分为电工作业种类: 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种类: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种类:登高架设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种类: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等等。 特种作业操作证主要包含以下作业: 1、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3、高处作业:登高架设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4、制冷与空调作业: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 5、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老版证书每二年复审,新版证书每3年复审一次,过期作废。 综上所述,种设备作业证种类;安监局特种作业操作证(代复审):电工、焊工、叉车、铲车、挖掘机、装载机、吊车、塔吊、起重机、行车、制冷空调设备与安装。质监局特种设备作业(代复审):锅炉作业人员、压力容器作业人员、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电梯作业人员。劳动部职业资格证:电工、焊工、机修钳工、车床工、汽车维修工、人力资源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网络管理师、营销师、电子商务师、物业管理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