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常州退役军人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办理流程 |
释义 | 法律分析:常州市武进区社保中心提醒:及时转移接续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 为维护退役军人个人权益,保障退役军人养老保险顺畅转移,武进区社保中心与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办公,在集中报到时间内设置专人专岗,开通绿色通道一站式为退役军人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避免退役军人往返奔波。 请退役军人在集中报到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手续: 1.本人身份证; 2.《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一份; 3.《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一份; 4.用于基金转移的银行受理回执一份。 报到须知 报到时间: 2020年9月8日——9月18日 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30。 报到地点: 武进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地址:府东路8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一楼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大厅) 联系电话: 0519-86316081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0519-86526555(区社保中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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