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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中重组后债务如何承担
释义
    民法典中重组后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企业债务重组方法包括债务转移、债务抵销、债务豁免、债务混同、削债、债务转为资本、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和融资减债。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重组后债务如何承担
    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财产承担,所以公司债务重组后,公司的债务仍然由公司的财产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企业债务重组的方法有哪些
    1、债务转移,所谓债务转移是指负债企业将其对债权人的负债转给第三方承担的行为。负债企业的债务转移,对于债权人来讲,就是一种债权转让。
    2、债务抵销,所谓债务抵销是指当事人就相互之间的债务,按对等数额使其相互消灭的行为。
    3、债务豁免。债务豁免又称债务免除。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而免除债务人偿还义务的行为。4、债务混同。债务混同是指债权债务归于一个人的法律事实。
    5、削债或称债权打折。所谓削债是指由债权人减让部分债权,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负债企业的负担。削债这种债务重组方式一般在企业资不抵债时较常采用。
    6、债务转为资本。债务转为资本也称债务资本化,通常称为债转股。
    7、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如果负债企业无法以货币资金支付有关债务,可以与债权人协商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
    8、融资减债。融资减债是指通过增资扩股、发行股票或债券等融资方式筹集资金还债。
    结语
    企业债务重组的方法多种多样,包括债务转移、债务抵销、债务豁免、债务混同、削债、债务转为资本、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和融资减债等。这些方法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案,以减轻负债企业的负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八章 重整 第一节 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 第七十五条 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但是,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章 债权申报 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八章 重整 第二节 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 第八十二条 下列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一)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二)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三)债务人所欠税款;
    (四)普通债权。
    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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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1:4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