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不在本地可以办理吗 |
释义 | 不在本地可以离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家超过一年的,原告应该向另一方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一、协议离婚的流程: 1、当事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初审; 3、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4、30天离婚冷静期届满申请发给离婚证; 5、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6、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两种离婚方式需要以下材料: 1、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证件、离婚登记照片、结婚证或结婚登记查档证明、离婚协议书; 2、如果是诉讼离婚的需要,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等其他材料。 三、离婚财产分割证明公章由谁出具 离婚财产分割证明公章一般是由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协议离婚,协商签订离婚协议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即在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另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主要涉及财产的分割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准备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去立案即可。起诉离婚需要递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及财产清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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