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是否可以要经济补偿 |
释义 | 自动辞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用人单位以非法手段强迫劳动,或拖欠、克扣工资迫使劳动者提出辞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可支付经济补偿。 主动辞职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1、员工主动辞职是否有经济补偿,要看用人单位是否有过错,用人单位有过错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被辞退是否可以要经济补偿 非因员工原因,公司辞退劳动者的,应当提前30天通知职工本人,并给予经济补偿。包含下列情况: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用人单位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个人提出辞职是否有经济补偿 员工在正常情况下主动辞职的没有补偿金,因以下原因离职的可以和公司要补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工伤职工辞职是否给经济补偿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或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情形导致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对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导致工伤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规定的情形,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或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不违法。 自愿辞职是否能要求经济补偿 通常员工自己离职是没有补偿的。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才应当视情况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该内容由 范学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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