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情侣同居是否违法是否会罚款 |
释义 | 情侣同居不违法也不会罚款,如果男女双方未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手续却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的属于非法同居。没有经过结婚登记的双方没有法律上夫妻婚姻关系,不适用有关夫妻之间的法律调整。 一、非法同居会犯法律吗?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同居在我国分为三种一般同居、非法同居、重婚同居。 如果双方均未婚,同居就不会触犯法律。但是如果是已婚者与他人同居,就会涉嫌构成重婚罪,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二、离婚后继续生活算事实婚姻吗 离婚后男女双方继续生活在一起的,不算事实婚姻而属于非法同居关系。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男女当事人双方符合结婚实际条件的,相关有关部门应该告知其在案件受理之前补办结婚证,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解除同居关系。离婚后,双方都没有再婚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要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三、没领结婚证可以离婚嘛 未领取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要离婚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1、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结的婚,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合法,受法律保护,应该按正常的离婚程序进行。 2、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结的婚,而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双方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而属于同居关系,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婚姻关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离婚程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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