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募基金税收政策有哪些都有哪些? |
释义 | 私募基金的税收种类 (1)对于法人形式的基金,《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章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二条规章,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根据上述规章,法人公司形式的基金公司属于居民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2)对于合伙形式的基金,合伙人形式的基金属于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章,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3)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资源税暂行条例》、《印花税暂行条例》、《车船税法》、《房产税暂行条例》等规章,法人公司制基金与合伙人制基金,符合规章的,均为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税费的纳税人(缴费人)。符合规章的,均为扣缴义务人,应履行扣缴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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