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离婚后孩子抚养问题怎么办 |
释义 | 涉外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要看实际情况,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我国和国外法律规定差异较大; 一般来说未成年子女在国外的,一般由国外一方抚养,如果相反在国内的也是一般由在国内和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抚养。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以女方抚养为原则。 一、我国对涉外离婚管辖权原则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对涉外离婚管辖权原则规定是遵循法定原则;即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管辖法院诉讼离婚,如果当事人是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在国外结婚并定居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子女抚养权有哪些规定 子女抚养权规定如下: 1、哺乳期的子女,以哺乳母亲抚养为原则; 2、两岁以下子女原则上与母亲同住; 3、两岁以上十岁以下的子女,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由哪一方抚养。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本着照顾子女利益的原则判决; 4、对于十岁以上的孩子,应当征求自己的意见和决定。 在离婚时确定子女抚养权应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和尊重未成年子女真实意愿的原则。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双方协商不成的,法律应当区分不同情况, 三、男方出轨能获得孩子抚养权吗 男方出轨,也是有可能获得子女抚养权的。 在抚养权问题上,有一个核心的基本原则:谁抚养孩子对孩子来说更好,就由谁抚养。 婚内出轨,只是违背了双方忠实的法律义务,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没有直接的关联,也不是孩子抚养权认定的法律依据,不会因为出轨就自动丧失抚养权。 首先,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这是对女方最有利的条件。 其次,对于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对于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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