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涉外婚姻离婚孩子的国籍的归属,需要分情况判断,具体如下: 1、如果父母一方为中国公民,孩子本人出生在中国,则孩子具有中国国籍; 2、如果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孩子本人出生在外国,则具有中国国籍; 3、如果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孩子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则不具有中国国籍; 4、涉外婚姻离婚后孩子可以改中国籍,涉外婚姻国外出生的未成年子女回国随母或父落户,孩子的户口可以随母亲。 办理手续:凭孩子《出生证明》(收取原件)、《户口簿》、《居住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定居证》或《办理户口通知单》,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四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第六条 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