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定代理人与监护人的区别解释如下: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直接享有诉讼代理权,代行为能力的公民开展行政诉讼活动的人。其中,诉讼行为能力是指能够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使其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的能力,即当事人亲自开展诉讼活动的资格。 监护人是指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的监督和保护。其责任人是监护人。监护人可以依法生产。 一、法定监护人民法典 法定代理人,主要指的是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代理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诉讼,并且直接行使诉讼代理权的人;而法定监护人,指的是对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财产、人身、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法定监护人对应的是对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法定代理人对应的是对被代理人负有专门保护义务并代其进行诉讼的人。 在有关描述、说明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进行保护或者对其抚养、照顾、管理、教育以及对其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等法律关系时,使用的是“监护人”。只有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为民事法律行为或者参加诉讼时,才使用“法定代理人”。 二、未成年人监护人需要负哪些责任 关于监护人的权利义务(职责),将其概括为以下几方面: 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监护人应当保护被监护人人身方面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被监护人的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监护人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可以合理利用或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当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有权代理被监护人请求人民法院给予保护,代为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2、担任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我国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3、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