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别人借给我10万元一直不还应该如何解决? |
释义 | 一、借钱给别人别人不还怎么办1、借钱给别人别人不还的解决办法有:(1)暂时无力偿还的,可以与债务人沟通,协商达成分期还款协议;(2)债务人拒绝偿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债务;(3)符合条件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第二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二、欠钱不还去哪里起诉欠钱不还去哪里起诉,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1、债务纠纷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债权人可以到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如果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提起诉讼。 我借给别人一万元,他不还怎么办? 别人借钱不还的解决办法有:1、适当让步,与对方进行协商解决,如给予适当合理的宽限时间或分期还款;2、经多次催告仍不归还的,可以采取诉讼方式解除;3、若是对方有还款能力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我借给别人一万元,他不还怎么办 一、借钱给别人别人不还怎么办1、借钱给别人别人不还的解决办法有:(1)暂时无力偿还的,可以与债务人沟通,协商达成分期还款协议;(2)债务人拒绝偿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债务;(3)符合条件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第二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二、欠钱不还去哪里起诉欠钱不还去哪里起诉,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1、债务纠纷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债权人可以到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如果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提起诉讼。 我把钱借给别人10万元,对方拿房产证作抵押法律效力 房产证抵押给私人,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是有效的:抵押人对该房产有处分权;该房产是依法可以进行抵押的房产;当事人依法订立了书面的抵押合同;并且依法到登记机关办理了抵押登记。《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第三百九十七条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2015年,别人借给我18万元,可以起诉吗? 别人借钱不还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处理,当事人如果要提起诉讼,需要注意起诉的法定条件为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别人欠我2500块钱手里有钱一直不还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该怎么办:(1)尽量保留对方欠钱的证据,如果没有的,可以补充写欠条或者借条,注明借钱用途合法;(2)拿到证据后再去要钱,若对方没有钱的,可以协商以物抵债;(3)如果数额较大的,对方有没有偿还意图,想赖账,可以考虑民事起诉。数额巨大的,可以报警处理,对方可能涉嫌诈骗。《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该内容由 朱凤翔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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