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自助缴费:可通过青岛市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系统、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青岛税务局官网、手机税税通APP(“个人办税”)、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云闪付(“城市服务”)、自助办税缴费终端社保费模块; 2、银行查询缴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目前办理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纳的银行为:青岛银行、交通银行、青岛农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邮储银行。上述银行各网点均可以办理。其中: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同时开通了网上及手机银行办理业务;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青岛银行开通了手机银行办理业务;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的手机银行支持用数字人民币缴纳居民社会保险费。 3、服务大厅缴费:各区、市办税服务厅、社保大厅税务窗口、政府综合服务大厅税务窗口。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按年度征缴,2022年9月至12月为2023年度的集中缴费期。 缴费标准:2023年度,暂不调整参保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其中,我市成年居民一档缴费标准继续按照每人每年462元的标准,选择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和少年儿童继续按照每人每年395元的标准,在校大学生继续按照每人每年150元的缴费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