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法典规定了中介合同的内容和义务,包括中介人向委托人提供订立合同的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等。如果中介人促成了合同的成立,委托人应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否则中介人不能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支付必要费用。若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促成了合同成立,则由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法律分析 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二十六章对中介合同进行了规范性描述。中介合同指的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如果中介人促成了合同的成立,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如果合同的成立是由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促成的,那么该合同的当事人应该平均分担中介人的报酬。如果中介人未促成合同的成立,那么就不能要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所必需的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该内容由 傅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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