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个人缴纳8%,然后所在的单位缴纳12%,相比而言,最后一个个人缴纳是最特殊的,原本这个政策就是为了这种个体户所设置的,一般来说就是缴纳每个月收入的15%至20%,但是现在有些黑心的企业就把工资全发给员工,让员工自己去缴纳,这实际上就是企业进行偷税,不给员工交社保。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