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最早在3月24日,所属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的广东电网公司原党委书记黄建军因涉嫌违法犯罪,被检察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3月26日,国家电网公司直流建设分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于志刚,因涉嫌违法犯罪,被检察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3月30日,中纪委公布,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组成员祁达才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除了电力系统,能源企业依然是落马的重灾区。比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廖永远,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副总经理安文华、总会计师贾东,还有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刘生瑞。 除了能源系统,其他被查的负责人包括一汽董事长、党委书记徐建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中科芯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十八研究所)董事长(所长)张正璠,营口港务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高宝玉,厦门路桥建设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杨耀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 构成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必须是受贿数额较大的,不足较大数额的按一般受贿行为处理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