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证房拆迁就一定没有补偿吗 |
释义 | 无证房拆迁就一定没有补偿吗无证的房屋并不一定就没有拆迁补偿的,例如有些农村的房屋就没有房产证的,但是属于合法的建筑,就能获得拆迁补偿。以下无证的房屋可能获得拆迁补偿:1.代代流传下来的祖宅现在很多地区都存在祖宅这一类的房屋,有的被征收房屋干脆是建于民国时期的。在当时那个年代,许多房屋都是一代一代继承下来的,并没有房产证一类的房契类证明存在。无论如何,我们不能要求那些和故宫、皇城相府几乎同龄的建筑拥有所谓的“合法证件”。2.农村宅基地范围内自行建造的房屋在上个世纪80年代之前,国家对农村建房的要求并不是十分严格,建房办理手续也比较简单宽松,对房屋、土地确权方面很多都没有做到位。因此,农村还存在很多的无证房,只要是依法建造,获得村委会、乡镇政府某种形式批准的房屋,即使没有产权证明,在征地拆迁时也应当给予合理的补偿。3.在合理范围内加盖出来的农村房屋只要是在自家的宅基地上,没有“出圈儿”“越界”,农民经向“村长”打招呼就自行加盖二层、三层的情况是非常普遍的。毫无疑问,这类房屋并不构成土地违法,也未直接影响乡村规划,那么在面临征收时是应当给予一定的补偿的。实践中一些地方存在只认一层,二层以上加出来的一律按违建论处的做法,实际上是没有什么法律依据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加盖部分是违反消防安全法规的彩钢板、泡沫填充房屋,那么被认定为违建是很难避免的事情。4.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一些简陋的房屋这类房屋在建造时就是当事人为了生活所迫所建,改造项目的目的就是要提升其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对这类“棚户”类房屋简单的按违建认定,无疑是与其行政目的不相符合的。进行产权调换应该满足的法律条件实行产权调换,必须满足以下几方面的法律要求: 1、拆迁人是安置房的所有权人。在产权调换法律关系中,被拆迁人因产权调换而取得新调换房屋的所有权,并作为对价将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转让给拆迁人。所以,作为拆迁人来讲,如果采用产权调换的方式安置被拆迁人,其首先要对供调换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否则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产权调换”。 2、安置房必须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在产权调换中,调换房的质量和性能直接关系被拆迁人的利益,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 3、以房屋市场评估价为计算差价的依据。由于安置房与被拆迁房在面积、位置、结构等方面存在差异,所以实行产权调换的,必须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作为计算依据,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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