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敲诈勒索罪在中学生中是否普遍存在? |
释义 | 敲诈勒索罪的核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或要挟手段强行索要财物,根据最高法院规定,数额较大起点为一千至三千元,数额巨大起点为一万元至三万元,未满16岁的学生会以劳动教养判罪,满16岁的学生会按规定判罪但会考虑年龄因素从轻处理。 法律分析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也就是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2000.5.12法释〔2000〕11号)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现对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 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三到十年) 但作为学生是否满16岁是定罪的关键,如未满则以未成年判以劳动教养,如满了就应该按规定判,但在量刑时会考虑年龄因素,从轻处理。 拓展延伸 中学生是否普遍涉及敲诈勒索罪行? 敲诈勒索罪在中学生中的普遍存在性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尽管我们不能一概而论,但据调查显示,敲诈勒索罪行在中学生中确实有一定的普遍性。这可能归因于现代社会的压力和竞争,使得一些中学生为了满足自己的需求或者获取更多的权力,采取了敲诈勒索的手段。然而,我们也不能忽视那些中学生中的善良和正直的个体,他们远离这种犯罪行为,积极努力地追求自己的学业和个人发展。因此,我们应该采取措施,加强对中学生的法律教育和道德引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共同构建一个健康、和谐的学校环境。 结语 敲诈勒索罪在中学生中的普遍存在性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尽管不能一概而论,但调查显示,敲诈勒索在中学生中确实有一定的普遍性。这或许源于现代社会的压力和竞争,使得一些中学生为满足需求或获取权力,采取了敲诈勒索手段。然而,不能忽视那些中学生中善良和正直的个体,他们远离此类犯罪行为,积极追求学业和个人发展。因此,应加强对中学生的法律教育和道德引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共建健康、和谐的学校环境。 法律依据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对犯敲诈勒索罪的被告人,应当在二千元以上、敲诈勒索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被告人没有获得财物的,应当在二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八十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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