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劳动合同包括哪些类型? |
释义 | 无效劳动合同的类型:1、按合同内容来划分:(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的劳动合同;(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2、按照合同无效程度来划分,无效劳动合同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类。(1)全部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和基本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规定,劳动合同条款全部无效。(2)部分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部分条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但不影响劳动合同基本内容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那部分条款无效,其余条款仍然具有法律效力。无效劳动合同确认权,是指确认劳动合同为无效的权力。无效劳动合同确认权,归国家规定的专门机构。《劳动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合同规定的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自然终止,终止履行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 劳动合同的类型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类型如下:(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其条款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常见的无效劳动合同有哪些? 常见的无效劳动合同: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3、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隐瞒事实,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如虚假承诺优厚的工作条件。4、订立程序形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如双方当事人未经协商,或者未经批准采取特殊工时制度等。5、违反劳动安全保护制度。如约定劳动者自行负责工伤、职业病,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等。6、违反规定收取各种费用的劳动合同。如强制收取培训费、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股金等。7、主体不合格的劳动合同。如招用童工、冒签合同等。8、侵犯婚姻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规定合同期内职工不准恋爱、结婚、生育。9、侵犯健康权利的劳动合同。如约定工作时间超过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正常休息休假。10、侵犯报酬权利的劳动合同。如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等。11、侵犯自主择业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设定巨额违约金、培训费,限制职工流动。12、权利义务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如设定无偿或不对价的竞业禁止条件等。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无效劳动合同有哪些法律后果? 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如下:1、合同内容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无法定约束力;2、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3、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4、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有哪些常见的无效劳动合同 常见的无效劳动合同: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3、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隐瞒事实,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如虚假承诺优厚的工作条件。4、订立程序形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如双方当事人未经协商,或者未经批准采取特殊工时制度等。5、违反劳动安全保护制度。如约定劳动者自行负责工伤、职业病,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等。6、违反规定收取各种费用的劳动合同。如强制收取培训费、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股金等。7、主体不合格的劳动合同。如招用童工、冒签合同等。8、侵犯婚姻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规定合同期内职工不准恋爱、结婚、生育。9、侵犯健康权利的劳动合同。如约定工作时间超过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正常休息休假。10、侵犯报酬权利的劳动合同。如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等。11、侵犯自主择业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设定巨额违约金、培训费,限制职工流动。12、权利义务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如设定无偿或不对价的竞业禁止条件等。对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确认,不能由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一方说了算,在发生争议的时候,任何一方都不能随便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而是应该立即提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要求确认劳动合同的效力,等裁决书下来之后,劳动者或用人单位才能决定是否终止劳动合同。 无效劳动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无效劳动合同的种类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一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二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的劳动合同;三是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符合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可以交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该内容由 陈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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