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育津贴应该怎样办理 |
释义 | 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领取生育津贴通常需要在生育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需要看具体规定。不仅可以领取到高额的生育津贴,还可以对生育时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包含了检查费,医疗费,药费等,个人只需要支出少部分。 申请领取生育津贴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主要包含了以下这些。 1、需要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2、需要提供生育津贴申请表,可以自行到网上下载。 3、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最好携带复印件。 4、需要提供已经准备好的生育证明和准生证。 5、还需要提供婴儿的出生证明。 6、提供女职工本人的银行卡以及银行卡复印件。 7、提供医院生育医疗费用、出院小结的数据,门诊病历以及生育医疗证明等。 8、其他证明,可以先联系当地社保局了解。 众所周知,女性缴纳的生育保险,在生小孩时领取到的生育津贴会非常高,主要会参考女性职工的工资,还需要参考产假时间,最后计算出生育津贴的金额。 申请生育津贴流程: 1、女性职工在分娩出院后,最早为生育次月,在每月的1号到15号,女性职工的参保单位或者女性职工都可以到参保缴纳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津贴领取手续。 2、参保单位或者女性职工可以到当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生育津贴审批表,一共是一式两份,下载后打印出来并且填写。 3、然后参保单位或者女性职工携带上述的资料到当地的参保缴费所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 缴纳了生育保险满足规定的条件时,女性职工不仅可以领取到生育津贴,还能对产生的各项医疗费用进行报销。 以上就是关于生育津贴申请需要的材料,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还需要提供生育证明,准生证以及婴儿的出生证明等。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七条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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