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育津贴的个人怎么申请? |
释义 | 个人申请生育津贴的流程: 1.产后3个月内把材料交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 2.填写登记表并由单位盖章; 3.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 4.女方单位每月5日-25日报社保申报,资金到公司帐后发给本人。 一、工厂辞职后社保怎么转 换工作后社保转移到新单位的程序是由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归还本人的资料证明,到新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一、本省市内换工作。职工在本市统筹范围内流动时只转移五险一金关系和个人帐户档案,不转基金。其中:1.变动工作单位的,个人帐户随同本人转移;2.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失业的,帐户转至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保中心;3.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重新就业的,从就业之月起帐户转入新单位,由所在地社保中心受理审核后继续记帐。二、跨省市换工作。对于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其五险一金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必须获取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二、生育服务登记证在哪里办理 办理流程:第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第二,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第三,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特殊情况: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三、第一胎要办理准生证吗 第一胎不需要办理准生证,但生孩子需要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明,计划生育服务证是集准生证、查环等功能为一体的证件。已婚妇女怀孕后,孕检、分娩、享受免费避孕药具、以及找工作等都需用到这个《计划生育服务证》。女方达到晚育年龄并且夫妻双方均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可以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现只有极少数落后地区组织机构组织繁杂,才有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分开的现象。多数地方已废除准生证。 办理流程如下: 1、需准备的基本材料: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夫妻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单位/居委会证明,并到户口所在地镇级计生办确认盖章; 2、女方到指定地点去检查,开怀孕化验单或诊断证明。办理前询问女方单位计生管理部门,无工作者可以去询问居委会; 3、带上双方1 寸免冠照片1 张; 4、带上夫妻双方各自的婚姻状况证明; 5、拿女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户口所在地加盖计划生育章; 6、拿该申请和男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去男方档案所在地盖章; 7、在男方所在的计生办领取准生证; 8、男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档案所在地盖章; 9、女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户口所在地街道盖章,然后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盖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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