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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生育险和生育津贴什么时候申请
释义
    生育津贴的申领时间和发放形式。生育津贴须在分娩后60天至180天之间申请办理,需提供相关材料。发放形式包括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单位支付以及外地户籍员工按规定支付。生育津贴实际上是产假工资,不可重复领取。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生育津贴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也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国家通过政策保护妇女生育权益。
    法律分析
    一、生育津贴的领取时间是什么时候?
    职工在参加的有生育保险的情况下,如果女职工怀孕生产或者男职工的合法配偶怀孕生产,那么在满足了规定条件的时候,自然就可以申请领取生育津贴,不过此时要注意领取的时间。
    生育津贴须在分娩后60天至180天之间申请办理。
    所需材料:《生育登记保险卡》、住院发票原件、参保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疗保险卡,难产另需提供诊断证明及病例复印件(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医嘱、手术记录、出院小结)。
    二、生育津贴的发放形式
    生育津贴的发放主要有三种形式:
    1.单位已经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单位未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付;
    3.外地户籍员工未能参加本市的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当地工资支付办法、女职工劳动保障条例等文件)支付女职工的产假工资;
    因此生育津贴实际上就是产假的工资,不是可以重复领取的待遇。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如果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在住院生育期间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承担由于生育产生的相关费用。
    实行生育津贴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实行生育津贴也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离岗不能正常工作,国家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对妇女生育权益给予特殊保护。
    结语
    生育津贴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也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在满足规定条件后,职工可以申请领取生育津贴,但需注意申请时间。生育津贴须在分娩后60天至180天之间申请办理,所需材料包括生育登记保险卡、住院发票、身份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等。生育津贴的发放形式有单位支付、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和按相关规定支付产假工资等。生育津贴实际上是产假的工资,不可重复领取。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如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通过实行生育津贴,国家对妇女生育权益给予特殊保护。
    法律依据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城乡社区建设改造中,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
    公共场所和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配置母婴设施,为婴幼儿照护、哺乳提供便利条件。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六条 本章规定的奖励和社会保障措施,省人民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009修正):第六章 待遇 第二十六条 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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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2:5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