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后复婚财产的界定定有:1、复婚前的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专用的生活用品等财产,应当认定为其个人财产,另有约定的除外;2、双方复婚后,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另有约定的除外。复婚后,夫妻双方的财产,如果签订婚前财产协定(如条件允许)可对该协定进行公证,以确保双方不会对该两套房的归属发生争议。复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最好对复婚后对方还贷义务以及还贷部分的归属也进行约定。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_,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_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